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招聘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公开招录3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医院现有在职员工959人,专业技术人员901人,其中正高级职称23人,副高级职称101人,中级职称348人,博士学历2人,研究生学历34人,本科学历576人,大专学历271人。医院坚持“院有重点、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发展思路,致力于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为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医院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医院下设三家专科医院(禅城区口腔专科医院、禅城区消化病医院、禅城区中医院)和一家社康管理服务中心,下设5个院区(向阳院区、朝阳院区、澜石院区、环市院区、港口院区),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辖一间家庭病床护理病区(家庭病床科)和7间养老院家床医疗服务联系点。医院家庭病床护理院在建家庭病床800余张,2021年总门诊人次338万人次,服务人口辐射禅城区及周边近200万人口,医院社区服务中心管辖区域公共卫生服务人口43万人。
禅城区人民医院总院区正式落户禅城区南庄镇凤翔湾片区,建筑面积超211840平方米,占地近31519.83平方米,总投资近26亿元,规划床位1000张,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高水平标准建设,预计202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新医院设置约1000张床位,其中200张是隔离病区床位,同时,医院还承担禅城区公共卫生应急中心的职能。建成后的总院区将完成多学科类医学设置,而口腔科、中医科、消化科、妇儿中心等优势专科将得到进一步的优化和发展,依托禅城区人民医院总院这个龙头,打造成为集医疗、保健、教学、培训和科研为一体的门类齐全的区级标杆性医院及区域医疗中心。届时,医院将形成“1总院+n院区+n中心+n站点”的医疗服务体系,三级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双向转诊更加便捷,市民一张卡在禅城区人民医院可享受便捷的一门式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具体详见附件《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岗位任职条件。
具体岗位任职条件详见职位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当天。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者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两年内被认定为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的;
8.报考禅城区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出现缺考、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形之一,三年内累计达到2次的;
9.因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医患纠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到责任追究的,因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在医院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禅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7日—1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职位报考者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发至以下邮箱:fss********163.com。也可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及联系人、联系电话:佛山市禅城区人民医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11号7座4层党政办公室,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75****402、075****401。
报名材料如下:
1.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2.个人简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毕业证、学位证 、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从业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
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本次招聘考试环节,报名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处理。
(四)考试
工作人员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小时。
时间:待定。
地点:待定。
(2)资格复审
笔试时要携带相关纸质报名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才能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提供试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
时间:待定。
地点:待定。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按照岗位招考人数及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健康标准,必须在禅城区政府指定的具有体检资格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所缺岗位人员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录人选,并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因考生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自愿放弃或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等原因导致招录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新录用人员工资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承诺在所聘单位服务满5年。
(二)在应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卫生系统的招聘考试。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四)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七、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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